星期二, 1月 24

不要寫了

我在此苦口婆心的勸告……
沒有天分的寫字人,還是不要寫字算了。
即使要寫,也請寫好後馬上收到床下底,永遠不要拿出來給別人看。
如果你寫字的時候,不是以讀者的最大福祉為大前提的話,沒有人有義務要看你的字的,除了編輯。

5 則留言:

匿名 說...

嘩哈哈!雖然我唔知你所指是誰,但不妨告訴你,我不久前才去了wasabi的網站,勸他收筆,我用我的真名,inactive的email a/c 真誠地告訴他:「我覺得你寫的東西十分難看,尤其是散文。」真希望他會看到那個message呢!

Mira 說...

豬小姐是也!
唉……

陳花 說...

好勁呀!phyllis!! XDDD

阿菇 說...

Phyllis,我都覺得你好型呀!

Mira 說...

Phyllis,我把豬小姐的網址給你,我相信你能勸服她的。